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马华斌 职务:党委书记、董事长
清单 分类 | 责任 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履行 领导 责任 | 1.牵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具体措施,在党委会上组织审议相关议题,并督促分管领导制定措施。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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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头制定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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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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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突出问题。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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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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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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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向市国资委党委、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报告述职述廉报告1次,对上级党委组织的述职评议会议上反馈的问题带头抓整改落实。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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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底或次年年初对下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组织述职评议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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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集团公司领导及各部(办)、所属各单位及下属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负面权力清单,对发现违反负面权力清单的抓好调查处理,及时督促纠正,并适时对负面清单执行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修订和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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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带头落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规范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的权责边界和工作方式,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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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牵头对计划出台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政治措施进行整治审核,推动政治路线对标常态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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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不以行政班子会、现场办公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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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 班子 带好 队伍 | 1.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年内同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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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内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 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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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管好 班子 带好 队伍 | 3.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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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分管或联系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拨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和考察企业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领导干部因轻微违纪问题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等有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签字背书”,保证核查、评价、整改情况严肃可靠、认真谨慎。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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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拨”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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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内选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或部门,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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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市委、市纪委通报处理的管辖范围内的责任人员开展一对一谈话。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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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专项整治中,对班子成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员开展警示谈话。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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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 廉政 从政 表率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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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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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公开个人有关事项,上班期间或节假日离邕及时报告市委。年度按规定要求向市委做好各项请示报告,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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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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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 党内 政治 生活 | 1.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审阅班子及其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就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向组织说清楚、谈透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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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回头看”,检视存在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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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党委集中学习和议事决策制度,推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集中学习讨论的第一议题、研究谋划工作的根本遵循。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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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抓好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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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指导1个以上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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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主体责任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清单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督促,每半年结合业务工作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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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对集团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次以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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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亲自”(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将党风廉政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能亲自部署协调,抓具体、抓深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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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组织在本企业范围内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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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深入基层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1篇对决策有价值、对工作有推动的调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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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督促下属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要求,承担所对应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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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其他 | 7.弘扬优良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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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合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巡视工作,研究部署本级党委审计、专项督查工作。统筹抓好审计、专项督查等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本级党委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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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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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带头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带头学习宣传和严格执行党内法规,领导、组织、推进企业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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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建设、物业租赁等方面的规定,发现主要负责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建设、物业租赁等问题,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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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督促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委(支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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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督促指导纪委建立重点项目督战考评机制,保障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得到有效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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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覃 柳 职务: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召集相关部门、分管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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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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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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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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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 | 1.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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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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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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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年内在分管单位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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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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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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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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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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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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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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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 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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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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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强首府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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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对分管单位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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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在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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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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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得到有效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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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贾星 职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召集相关部门、分管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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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3.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 全年 |
|
4.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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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 | 1.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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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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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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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年内在分管单位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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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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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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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 | 上半年 |
|
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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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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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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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 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上半年 |
|
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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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强首府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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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对分管单位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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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分管单位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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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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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得到有效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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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邓增宁 职务:纪委书记
清单分类 | 责任 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召集相关部门、分管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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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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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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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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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 | 1.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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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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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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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年内在分管单位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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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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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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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 | 上半年 |
|
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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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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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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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 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上半年 |
|
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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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强首府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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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对分管单位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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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党委持续整治和防范集团公司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假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私车公养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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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抓好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督促班子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每年年底向上级纪委机构汇报纪委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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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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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指导建立重点项目督战考评机制,确保2022年集团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南宁农工商集团高质量发展。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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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韦万民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 责任 担当 | 1.召集相关部门、分管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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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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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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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日常 管理 | 1.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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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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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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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年内在分管单位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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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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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严格 廉洁 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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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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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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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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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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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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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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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在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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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对分管单位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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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分管单位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研究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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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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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得到有效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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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马卫然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 责任 担当 | 1.召集相关部门、分管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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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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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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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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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日常 管理 | 1.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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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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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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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年内在分管单位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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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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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严格 廉洁 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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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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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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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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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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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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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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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在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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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对分管单位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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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分管单位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研究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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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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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得到有效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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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陈丽 职务:总会计师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 责任 担当 | 1.召集相关部门、分管的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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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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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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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半年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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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日常 管理 | 1.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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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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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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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年内在分管单位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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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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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严格 廉洁 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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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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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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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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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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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其他 | 1.带头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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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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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在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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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对分管单位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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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分管单位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研究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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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惠企政策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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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落实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强首府战略,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对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南宁市“项目为王”有关工作部署在集团公司得到有效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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